法制網訊 記者丁國鋒 通訊員 金成飛 8月15日,南通市出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業人員從業傷害保險實施辦法》,今後該市凡超化療飲食過法定退休年齡從業人員,可通過任職單位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從而享受從業傷害保險。據瞭解,這項重大創新之舉得益於南通市中級法院多次推動和業務上的指導。
  南通中院在司法實踐中發現,退休後,不少勞動者因身懷一技之長往往會被原單位返聘或到其他企業重新就職,但按照現行法律SD記憶卡規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從業人員,已不在工傷保險保障範疇內,一旦發生意外,就存在認定勞動關係難、計算賠償標準難、實際獲得賠償難等問題,不僅自身權益難以得到保障,還給企業帶來較大的負擔。
  為破解這一難題,2012年底,南通中院與南通人社局、南通保險行業協會、南通勞竹北售屋動仲裁委建立勞動人事爭議聯動調處機制,南通中院多次就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業人員的勞動關係認定、工作傷害的保障等疑難問題展開研討並提出建議,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重視。歷經人社部門一年多的調研與測算,並經法院業務上的具體指導,最終出台該《辦法》。
  《辦法》科學合理確定了工作傷害保險的繳費標準、賠付待遇及具體操作辦法。其中,規定南通市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都可自願為聘用的退休人員以及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其他從業人員參加從業傷害保險,繳納從業傷害保險費;保險費收取標準為退休返聘人員每人每年1400元,其他從業人員每人每年1600元,用於參保單位賠付受傷害被保險人,參保單位自辦理參保手續次日起開始享受保險待遇,並選定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承辦此項業務,同時在市政務中心工傷保險窗口開闢專門窗口,參保單位可至該窗口辦理從業傷害保險,與mSATA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
  《辦法》規定,被保險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SO-DIMM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等五種情形之一,保險公司應當予以賠付。同時《辦法》還明確了保險公司不予賠付的七種具體情形。
  此外,《辦法》還規定,被保險人傷情被鑒定為一至十級傷殘的,保險公司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等級支付傷殘賠付金,最高賠付限額為20萬元。  (原標題:南通出台新規填補工傷保障覆蓋群體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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